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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3年6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103年5月29日院授人給字第10300352134號函辦理。
發佈單位: 人事室
發佈人: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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