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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各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協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古子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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