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首頁
校園訊息
最新消息
重申公務員(含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重申公務員(含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其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佈單位:
人事室
發佈人:
人事室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