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簡章南投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招生簡章
參、招生對象
對音樂有學習潛力及興趣之10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之在籍學生,得報名參加本甄試。
肆、報名表
即日起於草屯鎮草屯國小輔導處免費領取報名表,或由草屯鎮草屯國小網站(http://www.ttes.ntct. edu.tw)及南投縣教育處網頁-文件下載-特教科下載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lication.aspx。
伍、報名時間、地點
一、 報名時間:報名自105年5月9日(星期一)起5月13日(星期五)止。
每日上午08:00~下午16:00。
二、報名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民小學輔導處
校址:54249草屯鎮玉峰里玉屏路210號
詢問電話:049-2362007轉152
陸、招生方式
一、書面審查。
二、術科測驗:
(一)音樂基本能力測驗(30%)。
(二)演奏(唱)能力測驗【任選樂器一種、演奏曲任選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可清唱)。 以不超過三分鐘為原則】(70%)。
三、測驗時間及地點:105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起於草屯鎮草屯國小舉行。
柒、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准考證,貼妥最近3個月2吋半身照片2張。
二、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新台幣25元並請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圵)。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三、參加甄試者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持有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四、考生若三年內曾獲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且與所報考音樂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決賽)前三等個人獎項者,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審查符合資格免試直接參加「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
五、報名完成後請領取准考證。
六、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如附件二)。
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一)服務對象領有有效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肢障、情緒行為障礙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並領有本縣鑑輔會核發之有效鑑輔會證明考生。
(二)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個別化教育計畫及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
(三)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小組審定。
捌、錄取標準
一、國民教育階段曾獲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且與報考音樂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決賽)前三等個人獎項,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通過優先入班。
二、依術科測驗總分高低擇優入班,如遇術科總分相同時,依音樂基本能力測驗成績依序錄取。
三、錄取三年級29名、四年級10名、五年級10名,備取若干名。
玖、錄取公告
一、公告:105年6月3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學校布告欄及學校網頁。
二、寄發書面成績通知單:105年6月3日(星期五)前。
拾、編班:經錄取後,編於草屯鎮草屯國小105學年度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藝術才能音樂班就讀。
拾壹、報到事項
一、報到地點:草屯鎮草屯國小輔導處。
二、報到時間:依本校寄發之通知報到時間繳交報到單,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拾貳、附則
一、本鑑定簡章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鑑定結果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核後放榜。
三、鋼琴、木琴由承辦學校準備,其他樂器及伴奏請自備。
四、成績公佈後如有疑義,請於6月6日(星期一)上午08:00至下午16:00前,提出成績複查申請(附件三),逾期恕不受理。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複查僅確認成績之登錄、計算,複查費100元。
五、有關課程請逕至草屯鎮草屯國小音樂班網站查詢。
對音樂有學習潛力及興趣之10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之在籍學生,得報名參加本甄試。
肆、報名表
即日起於草屯鎮草屯國小輔導處免費領取報名表,或由草屯鎮草屯國小網站(http://www.ttes.ntct. edu.tw)及南投縣教育處網頁-文件下載-特教科下載http://sso.ntct.edu.tw/bulletin/ResPublication.aspx。
伍、報名時間、地點
一、 報名時間:報名自105年5月9日(星期一)起5月13日(星期五)止。
每日上午08:00~下午16:00。
二、報名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民小學輔導處
校址:54249草屯鎮玉峰里玉屏路210號
詢問電話:049-2362007轉152
陸、招生方式
一、書面審查。
二、術科測驗:
(一)音樂基本能力測驗(30%)。
(二)演奏(唱)能力測驗【任選樂器一種、演奏曲任選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可清唱)。 以不超過三分鐘為原則】(70%)。
三、測驗時間及地點:105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時起於草屯鎮草屯國小舉行。
柒、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准考證,貼妥最近3個月2吋半身照片2張。
二、掛號回郵信封1個(貼妥郵資新台幣25元並請正楷書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圵)。該信封為寄發鑑定結果用,信封書寫不清或未黏貼足夠郵資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收件者,恕不補發。
三、參加甄試者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持有縣市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免收報名費(須附證明文件)。
四、考生若三年內曾獲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且與所報考音樂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決賽)前三等個人獎項者,請於報名時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審查符合資格免試直接參加「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
五、報名完成後請領取准考證。
六、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如附件二)。
身心障礙考生考場服務辦法:
(一)服務對象領有有效身心障礙手冊之視障、肢障、情緒行為障礙及其他因功能性障礙影響閱讀、書寫能力並領有本縣鑑輔會核發之有效鑑輔會證明考生。
(二)申請考場服務需繳交個別化教育計畫及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
(三)提供考場服務以不影響考試公平性為原則,且經過專家學者組成之審查小組審定。
捌、錄取標準
一、國民教育階段曾獲由教育主管機關主辦且與報考音樂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決賽)前三等個人獎項,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通過優先入班。
二、依術科測驗總分高低擇優入班,如遇術科總分相同時,依音樂基本能力測驗成績依序錄取。
三、錄取三年級29名、四年級10名、五年級10名,備取若干名。
玖、錄取公告
一、公告:105年6月3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學校布告欄及學校網頁。
二、寄發書面成績通知單:105年6月3日(星期五)前。
拾、編班:經錄取後,編於草屯鎮草屯國小105學年度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藝術才能音樂班就讀。
拾壹、報到事項
一、報到地點:草屯鎮草屯國小輔導處。
二、報到時間:依本校寄發之通知報到時間繳交報到單,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其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拾貳、附則
一、本鑑定簡章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鑑定結果經本縣「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核後放榜。
三、鋼琴、木琴由承辦學校準備,其他樂器及伴奏請自備。
四、成績公佈後如有疑義,請於6月6日(星期一)上午08:00至下午16:00前,提出成績複查申請(附件三),逾期恕不受理。成績複查每人以一次為限。複查僅確認成績之登錄、計算,複查費100元。
五、有關課程請逕至草屯鎮草屯國小音樂班網站查詢。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