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辦理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1案,請踴躍推薦

1、依「中華民國104年全國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第7點第1款規定,於104年3月6日前提報名單,敘明提報經過,連同推薦書、訪查表及附件函送本府民政處辦理初選(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傳送至army@nantou.gov.tw)。電子檔亦可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行政)下載,網址:http://www.moi.gov.tw/dca/03download_001.aspx?sn=09&page=0。
2、請導師依實際狀況提報值得表揚學生。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訓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