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核章資料
115學年度國民小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
核章版|檢核日期:11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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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
本校各年級班級數僅 1 班
6 項
1-1-1
學生編班方式符合常態編班規定
依學校實際辦理情形檢核
✓ 是
1-1-2
補報到新生或轉學生之編班作業符合規定
依學校實際辦理情形檢核
✓ 是
1-1-3
特殊班級依地方政府核定設立並依規定招生或鑑定安置
無特殊班,此項目以「是」核計
✓ 是
1-2-1
學生編班後之導師(級任教師)編配作業符合規定
依學校實際辦理情形檢核
✓ 是
1-2-2
導師編配抽籤邀請教師及家長代表出席
依學校實際辦理情形檢核
✓ 是
1-2-3
藝才班導師編配符合規定
無特殊班,此項目以「是」核計
✓ 是
二、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
依十二年國教課綱及正常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3 項
2-1-1
✓ 是
2-1-2
✓ 是
2-1-3
✓ 是
三、學習評量實施
落實多元評量、命審題、補救及紙筆評量規範
7 項
3-1-1
✓ 是
3-1-2
✓ 是
3-1-3
✓ 是
3-1-4
✓ 是
3-1-5
✓ 是
3-2-1
✓ 是
3-2-2
✓ 是
其他檢核事項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專科教室及校外人士協助教學
3 項
4-1
配合學生選習意願,進行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開課規劃及安排師資
✓ 落實
4-2
✓ 落實
4-3
✓ 落實
視導結果
主要指標 14 個均符合;非主要指標 2 個均符合。
✓ 完全落實正常教學
依視導結果界定原則,「完全落實」係指無主要指標(◎標註)不符合者,建議教育部轉請直轄市、縣(市)政府鼓勵學校。
小校說明: 各年級總班數僅 1 班之學校免進行常態編班項目視導;小校教師若受限員額編制難以迴避命題,得依實際狀況合理陳述,以確保命審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