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一、遴薦日期自111年4月25日(星期一)起至7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鼓勵教師參加遴選。
三、 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教導主任
菁師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