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 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三、 詳如附件連結。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輔導組
1.一般智能簡章.pdf
2.語文性簡章.pdf
3.數理性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