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26學分班
一、辦理單位:台中教育大學
二、招生對象:
(一)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符合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得以外加名額(不佔26學分班名額),自費修習「英語聽說教學」、「英語讀寫教學」6學分後,由該校申請辦理加註英語專長事宜。
發佈單位:
教導處
發佈人:
教導主任